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具体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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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六条
(一)无证承当托付拆迁的;
(二)未经核准自行拆迁的;
(三)假造、涂抹、转让《资格证书》的;
(四)私行或许变相转让拆迁使命的;
(五)未经批跨城市承当托付拆迁的。
史律师提示
在实践傍边,被拆迁人往往处于弱势的位置,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价组织的了解也知之甚少,也很有或许处于十分被操控的局势,难以保护本身该有的权益。所以,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必定要尽或许地去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来澄清两边的权利义务,从而来更好地保护本身合法权益,避免蒙在鼓里,连自己的丢失都不清楚。